干部人事信息(三十八)

发布时间:2010-03-10 09:16:31 字体:【

2010年1月份干部任免

  苏州市委决定,金世明同志不再担任太仓市政协主席职务。

  

        苏州市委决定,张永林同志不再担任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。

  

        苏州市委决定:

  免去宋建中同志太仓市委副书记、常委职务;

  张永林同志任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;

  张耀明同志任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。

  

        经试用半年考核合格,苏州市委决定,韩飚、邹家宏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,任期三年,任职时间从2009年4月算起。

  

        免去浦荣皋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;

  孙耀明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;

  免去张永林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成员职务;

  张耀明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;

  宋建中同志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;

  免去金世明同志市政协党组副书记、成员职务。

  

        张俊国同志任浏河镇党委委员(正科级);

  吴建斌同志任双凤镇党委委员(正科级)。

  

        施燕萍同志任太仓市科教新城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,免去城厢镇党委副书记职务;

  朱勤昌同志任太仓市科教新城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,免去城厢镇党委副书记职务;

  毛月贤同志任太仓市科教新城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;

  龚宣东同志任太仓市科教新城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,免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职务;

  姜达敏同志任太仓市科教新城党工委委员;

  陶乐平同志任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(正科职);

  陆健明同志明确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正科级干部;

  沈建青同志任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,明确为市台办正科级干部;

  刘序同志任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;

  严枫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,试用一年;

  姜志刚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、局长助理;

  许雅兰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科员、党委委员;

  蒋建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;

  陈雅萍同志明确为市卫生局正科级干部;

2010年2月份干部任免

  苏州市委决定:

  秦建明同志任太仓市委副书记;

  王永林同志任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;

  魏晓锋同志任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(机构升格);

  盛建军同志任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,试用期半年,任期三年(机构升格);

  陈智强、张学军同志任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,试用期半年,任期三年(机构升格);

  孔春明同志保留副处级;

  明确陆俊、周大伦同志为副处级干部。

  

        苏州市委决定:

  魏晓锋同志任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院长;

  聘任陈智强、张学军同志为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(机构升格),试用期半年;

  因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正处级建制,原任领导职务不再办理免职手续。

  

        经苏州市委同意,金世明同志办理退休。

  

        赵勇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
  孙昉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
  方正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
  龚利花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劳动人事分局副局长,免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;

  朱建东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
  薛惠兵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主任科员;

  陆利兵同志任市法院党组副书记;

  邱东明同志任市法院副主任科员、院长助理;

  陈巍同志任市法院副主任科员;

  陆志平同志任市法院副主任科员;

  郑云霞同志任市法院副主任科员;

  陈永良同志任市法院副主任科员;

  周永清同志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成员;

  陈继平同志任市检察院副主任科员;

  沈建新同志任市检察院副主任科员;

  王耀坤同志任市检察院副主任科员;

  须永良同志任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
  刘凤球同志任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
  吴建明同志任市科协党组成员,提名为市科协副主席人选,免去市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职务;

  吴巍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;

  陈卫平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;

  王晓红同志明确为市级机关党委正科级干部;

  王文瑜同志任市级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;

  杨振义同志任市粮食局副主任科员;

  陈妙生同志任市史志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市档案局副局长职务;

  胡敏同志任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
  吴建萍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,免去市妇联副主席、党组成员职务;

  徐影初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;

  徐国锋同志任市信访局副主任科员;

  免去盛玉林同志城厢镇南郊办事处主任职务;

  张晓兰同志任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;

  免去张新华同志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职务。

  

       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,黄卫东同志任璜泾镇财政分局局长。任职时间从2008年10月算起。

  

       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:

  邹翔同志任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;

  单晓风同志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(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)副主任;

  汪华明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;

  张红友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;

  王明娟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;

  郁颖珠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招商局副局长;

  王惠青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招商局副局长;

  范伟民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环保分局副局长;

  陆毅同志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办公室副主任;

  唐四新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
  倪永良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;

  冯瑞兴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;

  顾晓峰同志任市旅游局副局长;

  王丽坚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;

  朱煜伟同志任市招商局副局长;

  杨琴洁同志任市妇联副主席;

  金建忠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。

  因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调整,唐四新同志原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、倪永良同志原市交通局副局长、冯瑞兴同志原市农林局副局长的任职时间从2008年12月算起,现任职时间从2010年1月算起。其他同志任职时间从2008年12月算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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